

来源:6月16日《新华每日电讯》
作者: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邹竞一
迟开电脑8分钟、与同事交谈4分钟、离座9分钟……这些再寻常不过的举动,竟被公司实时监控,并以“严重违纪”为由将员工解聘。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,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判令赔偿10.8万元。司法机关的鲜明态度,为滥用数据、过度监控的管理行为敲响了警钟。
技术赋能管理,本无可厚非,但不能逾越法律与常理,沦为冰冷的“数字牢笼”。此案中,企业拼凑10余段监控视频,将员工上厕所、接水、下楼等正常活动作为“摸鱼罪证”,这种脱离常识的管理逻辑荒唐至极。法官指出,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,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;企业试图用不间断监控把员工固定在工位上,既不现实,法律也绝不赞同。这一回应,直击“数字监管”泛化、异化的痛点。
数字化转型浪潮中,智能摄像头、屏幕监控、行为分析算法等技术被广泛引入企业管理。其初衷是提升效率、保障安全,但在一些企业手中,这些工具变了味。有的公司配备“智能工位监测系统”,自动计算员工“离位时长”,连如厕也要进出打卡;有的餐饮门店密布AI摄像头,紧盯员工每一步操作是否符合流程。员工时刻处于“被监视”的焦虑中,又何谈对企业的责任感与归属感?
监控可以约束动作,却不能激发创造。监控触角的无孔不入,不仅折射出部分企业管理思维的退化,也暴露出法治意识与人文关怀的双重缺失。有效的管理,应当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,效率与人文的统一。管理者应将精力放在优化流程、赋能员工、建立公平透明的绩效体系上,而非沉迷于“数字监工”的幻象。同时,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必须强化执法监管,划清职场监控的合法边界,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惩戒。
数字时代,技术不可逾越边界,劳动的尊严更不容侵犯。让技术有规范,让管理有温度,方能更好激发劳动者创新创造活力,推动经济社会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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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开电脑8分钟、和同事说话4分钟算“严重违纪”?法院判了
来源: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人民日报微信、中国青年报、江苏广电(陈渝娜)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司凭监控片段“突袭式”开除员工?近日,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,引发关注。

据报道,2025年1月,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的技术工程师小林(化名),结束驻外项目,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,每天按时上下班,主动做调研并汇报进展。
结果在2025年2月13日下午5点多,小林被公司以“严重违纪”为由,当场解聘,并要求1小时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。
直到对簿公堂时,公司声称十几段没有声音的监控视频是开除小林的“摸鱼罪证”,其中包括——
1月17日: 离座9分钟,看手机,和同事说话4分钟。
1月23日: 离座15分钟,上下午跟同事聊天各15分钟,提前3分钟收拾东西。
1月24日: 延后8分钟开启电脑,查看手机。
1月26日: 离座14分钟,看手机,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。
2月5日: 电脑黑屏静置28分钟,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。
对此,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驳:
关于提前几分钟离岗: “我的办公室在4楼,打卡签退在1楼。我提早4分钟去等电梯、下班准时打卡,这叫早退?”
关于离座与说话: “离开工位是上厕所、喝水等基本生理需求;和同事说话是正常工作交流;看手机是为了查看竞品和工作微信,监控凭什么说我是‘划水’?”
关于突袭开除: “在职4年多我没有任何违纪记录。公司从未对我进行过任何提醒、警告或核实,直接用监控片段‘定罪’搞突袭,这不是违法是什么?”
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,认为本案中,监控视频显示的行为,持续时间短、频次低,未达“严重违纪”程度,公司凭监控片段“突袭式”开除员工属于违法,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10.8万元。
本案二审法官在判决后表示,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,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。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监控,把员工死死固定在工位上,既不现实,法律也绝不赞同!

监制:张超 | 责编:刘晶瑶 | 校对:张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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